当前位置:首页 - >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第十五届世界华人学生作文大赛”征稿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3年08月07日
各区(县)侨联:
    根据省侨联《关于做好“第十五届世界华人学生作文大赛”征稿工作的通知》,现将《第十五届世界华人学生作文大赛国内征文启事》和《第十五届世界华人学生作文大赛海外征文启事》转发你们,请按照《征文启事》的要求,积极组织各地学校(特别是侨爱心学校)、归侨侨眷子女和学生参加比赛,并联系、组织海外各华侨华人社团、华文学校、华文媒体、教育机构、相关单位踊跃参与征稿,以多种渠道扩大宣传和影响,共同做好“第十五届世界华人学生作文大赛”的征稿工作。
 
    附件:《第十五届世界华人学生作文大赛国内征文启事》
          《第十五届世界华人学生作文大赛海外征文启事》
 
                                                    汕头市侨联
                                                  2013年8月6日
附件1
第十五届世界华人学生作文大赛国内征文启事
 
  由中国侨联、全国台联、人民日报海外版、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快乐作文》杂志共同主办的“第十五届世界华人学生作文大赛”,于2013年7月20日开始征稿。本届大赛旨在弘扬中华文化,加强海内外中华儿女在学习、生活方面的交流与沟通,增进友谊,促进团结,活跃学生课外学习生活,展示华人学生的精神风貌。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参赛对象
国内(含港、澳、台地区)小学、初中学生(含归侨学生)。
  二、内容要求
    本次大赛为非命题作文,可以参考以下两个主题。小学生题材及体裁均不限;初中生记叙文、说明文、议论文均可;题目自拟。
   1. 梦想。小小的你,心中是否存有一个小小的梦想,也许你的心中还存有一个大大的中国梦。无论什么样的梦想,都需要踏实认真的努力和坚忍不拔的意志去实现。你,准备好实现梦想了吗?表达你的梦想吧,表达你为实现梦想所做的努力吧,让父母老师让每一个人都不能忽视小小的你所蕴藏的巨大的能量。
   2. 快乐。快乐是每个人心底最美好的追求。保持快乐的心态,积极努力地学习生活,用自己的快乐影响周围的人,做一个快乐的小天使。你经历的每一件快乐的事情、心中每一个快乐的记忆,都可以成为最好的素材。
  三、投稿要求
   1.参赛作文一律用大赛专用稿纸誊写或打印(大赛专用稿纸请从《快乐作文》杂志网站www.klzw.net下载),书写工整、规范,打印美观大方。
   2.提倡写短文:小学一、二年级字数不限,三至六年级一般不超过600字,初中生一般不超过1000字。为使同学们能够自由表达,充分展示才华,除文字稿件外,还可写图画与文字相配合的图画作文。
   3.如根据课本各单元习作练习要求写作的课堂作文,请注明教材版本。
   4. 参赛文章要体现积极健康的审美情趣,展现当代学生的精神风貌。
  四、参赛办法
  本届大赛以省、市、县(区)或学校为单位(台联系统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组织初选,提出评选意见。不接受个人投稿。由学校直接选送的,每校不超过10篇;由中心校选送的,每校不超过30篇;由区、县选送的,每个区、县不超过50篇。设立分赛区的,由分赛区组委会负责初选。请初选单位填写“组织参赛情况总结表”,并附“推荐名单”(样表从《快乐作文》杂志网站www.klzw.net下载),以便评定组织奖时参考,未填表者不能参评组织奖。
  五、截稿日期
  2013年12月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六、奖励办法
   本届大赛设特等奖15名,一等奖800名,二等奖3000名,三等奖5000名,并设组织奖(奖励组织参赛单位)100个。对所有获奖学生及指导教师均颁发荣誉证书;原文未注明指导教师的,不再给教师补发证书。对特等奖获奖者颁发奖牌和证书。部分获奖作文将在《快乐作文》杂志及其他主办单位媒体上陆续发表。特等奖及部分其他获奖作品将结集出版《第十五届世界华人学生作文大赛获奖作文选》,向国内外发行。另外,组委会将邀请部分获奖代表以及获得组织奖的部分单位代表参加大赛主办单位举办的颁奖会及相关活动。
以国家或地区集体组织参赛的,组委会将选择组织工作较好的国家或地区召开分赛区颁奖会。
   七、几点说明
   1.大赛不收任何参赛费,每人限一篇作文参赛。凡已公开发表的文章不得参赛。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2.参赛稿件将择优在主办单位媒体发表,如不同意发表,请在参赛稿件左上角注明。
   3.参赛者须在作文标题下注明本人姓名、年龄及所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学校、班级、指导教师以及详细通信地址和家庭电话、电子信箱(有国内联系地址的请另外注明)。
   4.参赛作文不得抄袭,如发现抄袭文章,将取消参赛资格。如在评奖后发现,将取消荣誉证书,并向作者所在学校通报。
   5.稿件不符合标准的不能参评。
   6.如欲详细了解本活动和国内外媒体的相关报道,请通过互联网检索“世界华人学生作文大赛”或登陆《快乐作文》杂志等主办单位网站。
   投稿地址:中国河北省石家庄市天苑路1号《快乐作文》杂志编辑部  大赛组委会杨丽媛 李果欣  邮编:050071  请在信封右上角和来稿上注明“作文大赛稿”字样。
   联系电话:0311— 87751398   88643112
 
                                            世界华人学生作文大赛组委会
                                                 2013年6月24日
附件2
 
第十五届世界华人学生作文大赛海外征文启事
   
   由中国侨联、全国台联、人民日报海外版、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快乐作文》杂志共同主办的“第十五届世界华人学生作文大赛”,于2013年7月20日开始征稿。本届大赛旨在弘扬中华文化,加强海内外中华儿女在学习、生活方面的交流与沟通,增进友谊,促进团结,活跃学生课外学习生活,展示华人学生的精神风貌。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参赛对象
   海外各国中、小学或中文学校华人、华侨在校学生,年龄一般不超过18岁。
   二、内容要求
   本次大赛为非命题作文,可以参考以下两个主题。用中文写作,题材不限,体裁不限,题目自拟。
1. 梦想。小小的你,心中是否存有一个小小的梦想,也许你的心中还存有一个大大的中国梦。无论什么样的梦想,都需要踏实认真的努力和坚忍不拔的意志去实现。你,准备好实现梦想了吗?表达你的梦想吧,表达你为实现梦想所做的努力吧,让父母老师让每一个人都不能忽视小小的你所蕴藏的巨大的能量。
2. 快乐。快乐是每个人心底最美好的追求。保持快乐的心态,积极努力地学习生活,用自己的快乐影响周围的人,做一个快乐的小天使。你经历的每一件快乐的事情、心中每一个快乐的记忆,都可以成为最好的素材。
   三、投稿要求
   参赛作文一律用稿纸誊写或用电脑打印,书写工整、规范,打印美观大方。为使同学们能够自由表达,充分展示才华,除文字稿件外,还可写图画与文字相配合的图画作文。
   四、参赛办法
   本届大赛可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初选或个人直接投稿。设立分赛区的,由分赛区组委会负责初选。由学校选送的,可提出初选意见,填写“组织参赛情况总结表”,并附推荐名单(样表从《快乐作文》杂志社网站www.klzw.net下载),以便评定组织奖时参考,未填表者不能参评组织奖。
   五、截稿日期
  2013年12月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六、奖励办法
   本届大赛设特等奖15名,一等奖800名,二等奖3000名,三等奖5000名,并设组织奖(奖励组织参赛单位)100个。对所有获奖学生及指导教师均颁发荣誉证书;原文未注明指导教师的,不再给教师补发证书。对特等奖获奖者颁发奖牌和证书。部分获奖作文将在《快乐作文》杂志及其他主办单位媒体上陆续发表。特等奖及部分其他获奖作品将结集出版《第十五届世界华人学生作文大赛获奖作文选》,向国内外发行。另外,组委会将邀请部分获奖代表以及获得组织奖的部分单位代表参加大赛主办单位举办的颁奖会及相关活动。
以国家或地区集体组织参赛的,组委会将选择组织工作较好的国家或地区召开分赛区颁奖会。
   七、几点说明
   1.大赛不收任何参赛费,每人限一篇作文参赛。凡已公开发表的文章不得参赛。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2.参赛稿件将择优在主办单位媒体发表,如不同意发表,请在参赛稿件左上角注明。
   3.参赛者须在作文标题下注明本人姓名、年龄及所在国、省(州)、市(县)、学校、班级、指导教师以及详细通信地址和家庭电话、电子信箱(有国内联系地址的请另外注明)。
   4.参赛作文不得抄袭,如发现抄袭文章,将取消参赛资格。如在评奖后发现,将取消荣誉证书,并向作者所在学校通报。
   5.稿件不符合标准的不能参评。
   6.如欲详细了解本活动和国内外媒体的相关报道,请通过互联网检索“世界华人学生作文大赛”或登陆《快乐作文》杂志等主办单位网站。
   7.投稿地址:中国河北省石家庄市天苑路1号《快乐作文》杂志编辑部  大赛组委会杨丽媛 李果欣  邮编:050071  请在信封右上角和来稿上注明“作文大赛稿”字样。也可通过国际互联网投寄稿件至 sjhrxszwds@163.com(两种方式任选一种,杜绝重复投稿,分赛区不接受个人投稿)
   联系电话:0311— 87751398   88643112
 
 
                                          世界华人学生作文大赛组委会
                                                   2013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