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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市侨联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17年0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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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市侨联本部设置4个职能科室办公室、宣传联络部、经济工作部和下属侨史研究办公室,列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有1个。

市侨联的主要职责是:引导和组织归侨、侨眷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贯彻执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开放”的基本路线;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广泛团结和动员归侨、侨眷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积极促进海外侨胞与祖国进行经济合作和科技交流;努力为归侨、侨眷兴办企事业和侨胞来汕头投资服务;办好侨联所属企事业;参与地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活动,反映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意见和要求;参与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参与协商和推荐人民代表大会和政治协商会议的归侨、侨眷代表、委员人选;参与起草有关法规草案,促进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管理直属事业单位;承办市委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等。简要说明部门本部机构设置、职能及列入决算编制的下属单位的设置和职能

(二)人员构成情况

汕头市侨联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事业编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3人,事业编制3人,共16人。实有17人,离休7人,退休15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的中心大局,发挥侨联组织的独特优势,广泛团结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发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依法维护侨益、拓展海外联谊、有序参政议政、参与社会建设等职能作用,进一步拓展海外工作与新侨工作,动员侨界力量助推汕头全面振兴发展。

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6年收入决算604.49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96.21万元,原因是宣传联络费用以及调资等经费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0.19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4.49万元,原因宣传联络费用以及调资等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6年支出决算580.64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72.36万元,原因是宣传联络费用以及调资等经费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支出576.33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9.37万元,原因是厉行节约。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467.88万元,占8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4.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9.5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2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12.76万元,占19%,主要支出项目有宣传联络费用、慰问困难归侨侨眷等项目。

(三)“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23.4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4.4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10.5万元,原因是厉行节约。具体情况如下:

1.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级出国团组数为1个、5人次,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8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1.7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2.2万元,原因是厉行节约。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会议支出5.8万元,主要用于参加海外社团活动和宣传联络活动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包括:(1)报废0辆、更新购置0辆,购置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2)公务车保有量3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5.4万元,平均每辆1.8万元。

3.公务接待批次5批,人数270人,公务接待费支出12.2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2.3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7.2万元,原因是宣传联络活动增多。主要用于接待来访海外社团和客人。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24万元,比2015年增加11.45万元,增长89.6%,原因是车改等。

(五)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4.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厅(市)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1.未开展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未开展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

3.未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4.没有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三、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的拨款;

财政拨款支出:是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拨款的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是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项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是指为保障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