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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市侨联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18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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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归国华侨联合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市侨联的主要职责是:引导和组织归侨、侨眷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贯彻执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开放”的基本路线;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广泛团结和动员归侨、侨眷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积极促进海外侨胞与祖国进行经济合作和科技交流;努力为归侨、侨眷兴办企事业和侨胞来汕头投资服务;办好侨联所属企事业;参与地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活动,反映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意见和要求;参与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参与协商和推荐人民代表大会和政治协商会议的归侨、侨眷代表、委员人选;参与起草有关法规草案,促进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管理直属事业单位;承办市委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等。简要说明部门本部机构设置、职能及列入决算编制的下属单位的设置和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市侨联本部设置4个职能科室办公室、宣传联络部、经济工作部和下属侨史研究办公室,列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1个。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市侨联2017年度总收入677.84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77.8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 675.07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70.58 万元,增长12%。主要变动情况:一是养老保险改革,二是住房制度改革。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3.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经营收入 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5.其他收入2.7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53  万元,下降36%。主要变动情况:社保返拨减少。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市侨联2017年度总支出 643.04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643.0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 449.72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8.15万元,增长(下降) 4 %,主要变动情况:人员退休和自然减员等。

2. 项目支出193.3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80.55万元,增长71%,主要变动情况:助学金和困难归侨侨眷资金发放等。

3.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经营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市侨联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675.07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75.0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  74.88万元,增长12%;主要变动情况:养老保险改革和住房制度改革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市侨联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643.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3.0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  62.4万元,增长11%;主要变动情况:养老保险改革和住房制度改革;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三、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说明

市侨联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7.11万元,完成预算32.5万元的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5.21万元,完成预算8万元的6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16万元,完成预算4.5万元的 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75万元,完成预算20万元的49%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6.28万元,下降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6 万元,下降10  %,主要情况: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2万元,下降60 %,主要情况: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46 万元,下降20 %,主要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

(二)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5.21万元,占3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16万元,占13%;公务接待费支出9.75万元,占5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21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侨联机关出国团组1个、累计4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参加会议支出5.21万元,主要用于参加海外社团活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2.16万元,2017年侨联机关 1 个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机要宣传接待任务。

3.公务接待费支出9.7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海外来访客人。2017年侨联机关1 个单位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11个,来访外宾322人次,主要包括美国、法国、巴西和泰国等地客人;发生国内接待28次,接待人数共112人,主要包括全国侨联、省市侨联等单位。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35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上年减少9.88 万元,降低41%。主要增减变动情况:我会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用于行政开支的日常公用经费有所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9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市级领导用车0辆、定向化保障岗位(厅级)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保障用车(综合保障业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公务用车,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工作;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2017年我部门组织对 1 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4%;组织对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侨联活动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7万元,执行数为46.08万元,完成预算的98%。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保障机关运行和各项活动的开展;二是通过宣传联络活动,加强同海外侨胞的联系,投资回报家乡。

组织对侨联机关等1个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会绩效理念逐步树立。通过近年的绩效评价,逐步树立了绩效理念。对绩效评价工作的态度逐渐由“被动接受”变为“主动实施”。通过设定绩效目标,清楚地了解实施项目所要取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其职能和目标得到了进一步明确,自我约束意识及责任意识明显提高。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专业名词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为准,格式如下: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